患者腕带使用管理规范
发布日期:2016年10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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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接到患者住院通知单后为患者书写腕带,与另一名护士/医师共同核对。
1、请患者自己说出姓名、年龄,双人查看腕带并复述姓名、年龄,如患者无法正常沟通,需与家属核对。
2、核对腕带上的患者性别、住院号、入院日期与电脑医嘱系统相符。
二、佩戴医疗腕带
1、取得患者允许后,将腕带系于患者左手腕部或非患肢侧。
2、若肢体均不宜佩戴(如严重皮肤病、对腕带材质过敏),可将腕带固定于患者病号服胸前明显位置。
三、腕带标识的选择:
1、有跌倒、坠床、压疮危险及重病人的患者:用红色标识。
2、普通患者:用蓝色标识。
3、新生儿:男婴:用蓝色标识,女婴:用粉色标识。
四、健康教育
1、告知患者佩戴腕带便于核对身份,保障医疗安全。
2、告知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得随意取下腕带,如有腕带破损、脱落、字迹不清或皮肤发红、过敏等现象,应立即与病
区护士或主管医师联系。
五、进行各项操作时均核对患者腕带信息。
六、在患者住院期间随时检查腕带并询问患者感受,如发现破损、脱落、字迹不清,需为患者更换腕带。
七、为患者佩戴新腕带后,将旧腕带剪下并毁形后弃入医疗垃圾袋中。
八、患者出院时,将腕带剪下并毁形后弃入医疗垃圾袋中。